4月12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》。
通知强调,要对照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3号和本通知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、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复查,对不符合要求关停的,要立即恢复正常运行;对符合要求关停的,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范管理工作,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疫处治,尽快恢复使用,确保4月15日前整改完成。要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,加强对各地市防疫检查点设置、收费站或服务区关停、公路拥堵缓行、通行服务保障政策执行等情况监测和明察暗访,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情况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天上午9时前,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本辖区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情况。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每天汇总各地情况,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公示。
通知明确,依托12328、95022等服务监督渠道,及时受理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等相关情况投诉举报,迅速核实处理,确保公路通行畅通无阻。发现“一刀切”劝返、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、擅自阻断公路运输通道等情况的,要通过严肃通报、约谈等形式,督促立即整改;对保通保畅工作不力、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、造成物资供应短缺中断、引发社会负面舆情的,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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